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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山东日照一法官胡焕玉认罪悔罪 二审被从轻改判

发布时间:2017年8月21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正义网山东12月3日电( 吴平)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日照市岚山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原庭长胡焕玉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二审判决,对一审认定的胡受贿、贪污、非法持有弹药等犯罪事实全部予以确认。因胡焕玉在二审期间真诚悔罪,且有检举他人犯罪等情节,日照中院从轻判处胡焕玉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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