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年3月10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曹建明表示,要以刑事拘留监督为切入点,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
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
曹建明称,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
探索建立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事实、罪名的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完善对法院指令异地再审案件监督机制。
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曹建明表示,办理死刑复核监督案件时,除对案件核准或不核准死刑的结论与理由提出意见外,还要注重对侦查取证、诉讼程序中的问题,以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提出意见,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