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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辩护

盗窃罪标准数额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8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盗窃罪标准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一、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铁路运输途中实施盗窃犯罪数额标准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三、上海盗窃罪数额标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价值人民币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扒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八千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价值人民币四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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