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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老鼠仔”贪嘴偷鸡被逮牵出五起盗窃案获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男子罗某为打牙祭,跑到一村民家中偷老母鸡,熟料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当场被抓了现行,还牵出未被发觉的另外五起盗窃案。8月2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对一起盗窃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家养的老母鸡”在农村素来有味道鲜美,营养价值极高的说法,因此在当地农村盛行着家里来贵客时杀老母鸡款待贵宾的礼仪。今年4月12日上午,崇仁县马鞍镇老基村小组村民吕某根家却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据受害人吕某根介绍,今年4月12日9时许,他在屋后搬石头搞装修时见一个人在他家屋后抓老母鸡,就问那个人为何抓他家的鸡?那个人就说:“是我自己跑掉的鸡。”后他老婆过来说:“是我们家的鸡。”他就上前扭住那个人,这时许多村民都过来了,后来村干部通知镇派出所民警把偷鸡的人带走了。当他看见偷鸡的贼时,该贼正在抓第二只鸡,第一只鸡已经被放进了携带来的一只蛇皮袋里。
  据当时办案人员介绍,此人正是被告人罗某,绰号“老鼠仔”,系乐安县公溪镇莲塘村村民,以前曾因盗窃手机被乐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今年4月12日,罗某因贪嘴老母鸡的鲜美,遂打起了到乡下去偷农户老母鸡的主意。令办案民警没想到的是,在办理罗某偷鸡案时却有了意外的收获,罗某在向民警交代问题时,眼睛闪烁不定,被细心的民警看在眼里,经民警反复宣讲政策和做思想工作,罗某终于如实交待了2008年10月至今年3月期间其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攀爬房顶、溜门入室、爬窗入户等手段共五次盗走吕军华、谢小孙、吕军民等五位受害人现金及手机香烟等物的犯罪事实,涉案钱物经相关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10354元。
  法庭审理中,罗某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出示的证据均供认不讳,不持异议。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采取秘密手段单独盗窃他人财物五次、伙同他人共同盗窃他人财物一次(其中入户盗窃他人财物五次),价值人民币10414元(含母鸡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罗某在盗窃吕军民人民币500元时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罗某具有前科劣迹,依法酌定从重处罚;被告人罗某在第六起盗窃母鸡时系犯罪未遂,依法比照既遂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从轻处罚。

转自中国法院网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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