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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北京青年利用婚恋网骗女会员6万元获刑

发布时间:2015年5月29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北京男子张洋在世纪佳缘网上注册虚假身份,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4名女会员6.8万余元。近日,27岁的张洋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0年4月,被告人张洋通过世纪佳缘网认识被害人赵女士,谎称其是单身,具有良好的家庭条件和工作,要与被害人谈恋爱、结婚,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张洋编造出差借钱等各种理由,在本市海淀等地骗取被害人赵女士共计人民币1.25万元。
  2010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张洋通过他人介绍认识被害人李女士,并谎称其具有良好的家庭条件和经济条件,要与被害人结婚,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张洋编造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李女士共计人民币3100元。
  2010年6月至7月间,被告人张洋通过世纪佳缘网认识被害人李女士,并谎称其是单身,具有良好的家庭条件和工作,要与被害人谈恋爱、结婚,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告人张洋以生病、朋友出车祸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李女士共计人民币1.96万元。
  2010年6月至7月,被告人张洋通过世纪佳缘网认识被害人毛女士,并谎称其具有良好的家庭条件和工作,要与被害人谈恋爱,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被害人张洋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借钱,被害人毛女士先后将其本人的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共三张信用卡借给被告人张洋使用,张洋使用上述信用卡共计透支人民币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实施,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责令其予以退赔。鉴于被告人张洋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此次犯罪系初犯,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转自中国法院网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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