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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22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公司发了工资,他本想把钱存进银行,工友却以借钱为由不让其存。其实,这个工友是“惦记”上了他的钱。3月26日,新安县洛新产业聚集区一男子因涉嫌盗窃被新安警方刑事拘留。(盗窃罪咨询成都律师) 

   小王是洛新产业聚集区一公司的员工,3月25日下午,他下班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发现房门被撬,自己藏在镜子后面的包内的700元现金不翼而飞,便赶紧打电话报警。

   民警勘查现场后发现,小王租住的房子仅有房门被撬,其他地方没有一点被翻动的迹象,初步判断是熟人作案。

   在随后的走访中,民警了解到,当天16时许,小王的同事吕某来找过他。

   民警立即传唤了吕某,在派出所,吕某供认了盗窃工友小王现金的犯罪事实。

   原来,吕某经常到小王的住处玩,有一次看到小王将钱放在镜子后面的包内。3月23日公司发了工资,小王本打算将钱存进银行,吕某想起自己知道小王藏钱的地方,便想伺机盗窃。于是,吕某称其过些天要向小王借钱,到时再到银行取钱太麻烦,劝小王先把钱放着。

   25日16时许,吕某骑着电动车路过小王的租住地时,发现小王不在屋内,便用窗台上的钢棍撬开房门,将小王包内的700元现金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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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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