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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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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5月23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27岁的郑海龙因不堪忍受父亲常年脾气暴躁,常年打骂家人,在一次与父亲发生冲突的过程中,夺过父亲手中的铁锤,随即将父亲砸死。此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认定郑海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但考虑到案件因家庭矛盾而起,死者也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依法判处郑海龙有期徒刑11年。

  法庭上,郑海龙详细描述了案发当天的情形。事发前一天晚上的11点左右,已经睡着的他被父母的争吵声惊醒,父亲又在对母亲大声辱骂,骂声一直持续到凌晨2点。早上6点起床后,父亲又开始骂人。中午,外出上班的郑海龙回到家正准备吃饭,父亲再次对母亲开骂。随后,郑海龙表示要跟父亲好好聊聊,让弟弟陪母亲出门走走。可郑海龙与父亲的谈话并不顺利,只说了几句,父亲便又火冒三丈,拎着锤子要砸郑海龙的电脑,随后又开始打他。过程中,郑海龙的眼镜被打掉在地,看不太清楚,只觉得自己的胳膊、肩膀到处都被打得生疼。“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后来疼得厉害,就开始反抗,拿着锤子狠狠地抡……”等到他打完收手,从屋里找到眼镜后,才发现地上都是血。   事后,郑海龙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里他告诉警察,他把父亲杀死了。   郑海龙在法庭上回忆,他从小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上中学后才回到父母身边,一直与父亲的关系不太好。平日里,只要父亲听到别人说点什么,就上来对他一顿拳脚,直到他上班后才很少动手。在他的记忆里,他所有的不快乐都来自于父亲。从他有印象开始,父亲就有着一副说一不二的坏脾气,在外面受了气以后,回家就像疯了一样的喝酒,随后便对家里人非打即骂,后来他与弟弟都长大了,父亲便很少对他俩动手,但是还将母亲当成出气筒。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郑某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但案发时,郑某的拐杖已经被郑海龙扔到屋外,郑海龙没有正当防卫的因素。鉴于此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被害人对案发有一定过错,且郑海龙系投案自首,被害人家属也表示对郑海龙予以谅解,因此,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郑海龙有期徒刑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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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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