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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儿子两次投毒意欲毒死父亲

发布时间:2014年3月30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孔某浩和孔某萍是广西苍梧县广平镇某村的村民,并且是父子关系,本应和睦共处,但因家庭琐事时常争吵不断,后来竟出现儿子两次投毒意欲毒死父亲的现象。

  2011年8月14日早上,孔某萍将农药呋喃丹用酱油拌匀后放到其父孔某浩食用的猪肉炒腐竹内意欲毒死孔某浩。孔某浩食后出现头昏等中毒症状,遂即去医院治疗,同年8月15日孔某浩出院回家。当天晚上,孔某萍再次将农药丁草胺投放到厨房饭锅内的米饭中。次日7时许,孔某浩发现饭锅内的米饭部分变成紫色并有异味而不敢食用。父子俩争吵后,孔某浩到苍梧县公安局广平派出所报案,孔某萍则在家里等候,公安人员赶到现场传唤孔某萍,经讯问,孔某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孔某萍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孔某萍主观上有投毒毒害被害人孔某浩的故意,客观上有投放农药非法剥夺被害人孔某浩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该案属于犯罪未遂,且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及取得了其父的谅解,逐依法判处孔某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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