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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动态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 白领“躺着中枪”成窃贼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7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陈东升 见习记者 王春 杨继划 蔡隆梅

  这几天,在浙江省温州务工的小吴即郁闷又兴奋,郁闷的是,自己从未做过坏事,却“躺着中枪”成为窃车贼,兴奋的是,警方及时撤销了对他的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还他以清白。

  小吴是温州一家企业的白领员工,今年10月底,他到苍南办理证件时,被告之其于2005年间在龙湾区蒲州街道爱尔五官科医院地下室盗窃自行车被警方作出过行政处罚。

  “我这辈子从不做亏心事,哪能成为窃车贼呢,是不是警察搞错了?”,小吴仔细回想,突然想到那段时间自己在龙湾蒲州街道务工曾丢失过身份证。

  “是不是就此被人冒用了?。带着疑问,小吴随即来到龙湾区公安分局蒲州派出所核实,民警热心接待了他。经调查,由于当时技术落后,采集的户籍信息不够完善,被处罚的“吴某”与小吴本人虽长的很像,但确实不属于同一人,小吴的身份真的被人冒用。

  鉴于小吴身份被人冒用,其无违法行为,11月初,龙湾公安分局迅速作出撤销对小吴原来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下子,小吴喜上眉梢。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

  警方提醒市民,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市民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避免因发生丢失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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