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详情 >
刑事案例

四川男子利用感情来进行诈骗并逃跑5个月后被捕

发布时间:2013年5月8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近日,四川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成功将涉嫌利用感情盗取他人钱财、潜逃近五个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

经查,2011年11月21日8点多,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南江一宾馆房间,会见朋友岳某某时,故意施计让岳某某去帮他买水,然后,将其手提包内的一张邮政银行卡盗走,并于当日晚8点49分,从自动取款机上将岳某某打工赚的5000元现金取走。2011年11月22日,岳某某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自己包内的银行卡不翼而飞,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警方查明,2011年7月中旬,黄某某在酒吧喝酒时,与当时正在南江某饭店工作的岳某某不期而遇,有过几次婚史的黄某某,见岳涉世不深、单纯善良,便打起了岳某某的主意。酒吧邂逅后,两人互留了电话,后来,在黄某某的花言巧语下,两人很快就确立了彼此间的距离。2011年10月,黄某某托辞要给别人打款,以自己无邮政卡为由,借用了岳某某的邮政银行卡,毫无心计的岳某某不仅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他,还将密码告诉了黄某某,黄用了卡后便将密码记了下来。

2011年11月,无所事事又没有固定收入的黄某某没有钱用,他便打起了岳某某的主意,于是他开好宾馆将岳某某约了出来,又施计将岳引开,把岳的银行卡盗走。然后,顺利的将岳某某卡上的钱取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xsdlsbj.com/news/view.asp?id=753234177551 [复制链接]

©2024 法律咨询热线:13120209501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