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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2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哪些人不宜作为证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正确表达意思就是能够把事件正确地如实的反映出来。精神病人及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发作时不能作为证人。至于未成年人能否作证,一方面要看未成年人智力发育程度(主要是指能感知外界事物程度),另一方面也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决定。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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