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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立功

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5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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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的行为。

《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了立功的两种形式:

第一,是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犯罪分子被羁押或者归案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而且还主动地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包括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

第二,是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侦察机关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根据立法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下列情形也属于立功:

第一,犯罪分子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动的;

第二,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第三,犯罪分子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二、认定立功要注意哪些问题

1、立功的认定程序: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审查是否构成立功,不仅要审查办案机关的说明材料,还要审查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及与案件定性处罚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

2、据以立功的材料的来源要求:

下列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

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

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

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

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

3、重大立功中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理解: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已经判决的,以实际判处的刑罚为准。但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事实、情节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因被判刑人有法定情节经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后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当认定为重大立功。

4、对于具有立功情节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立功表现所起作用的大小、所破获案件的罪行轻重、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法定刑以及立功的时机等具体情节,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刑事案件中的立功能够帮助司法机关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同时也会给立功人带来好处,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可以说是双赢。认定立功的时候,需要对立功的认定程序、据以立功的材料的来源、重大立功中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理解等综合把握,谨慎处理。

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一、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

消除档案中刑事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是基本不可能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所以刑事案底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

二、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综上可知,刑事案底是不会被消除的,也就是说上文中提到的刑事案底几年可以撤销,这是不成立的,刑事案底会跟随当事人一辈子,也会对其生活、工作,甚至子女产生一定的影响。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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