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3月19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7年12月下旬,控申科收到一封来自江苏盐城王家元的来信,信中说他儿子王勇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后,肇事者虽已伏法,但他们至今未拿到一分钱的赔偿金。现在自己与老伴都六十多岁,年老体弱,王勇死后还留下的十二岁的女儿,家庭生活十分困难,表示问题解决不了,还要……,话语中流露出厌世情绪。
检察官接到该信后,在第一时间与王家元取得了联系,经过详细询问,检察官了解到实际情况与来信所述确实一致,王家元家现在一贫如洗,连过年都很困难。检察官对他丧子遭遇深表同情和慰问。同时对王家元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耐心细致地作了解释。
事后,检察官马上又向公安机关、法院进一步了解王勇交通事故整个案情,发现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但肇事车辆车主易某无力支付赔偿金。于是,检察官与车主易某多次交涉,终于使易某答应先拿出一些钱,让王家元一家过好年。
经过仔细分析案情,检察官发现肇事车有保险,又马不停碲地来到保险公司,为受害人家属王家元争取理赔。为保证王家元顺利拿到理赔款,检察官多次地在保险公司与车主易某之间来回奔波,沟通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将理赔款汇入青浦区检察院,再由区院转交给王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