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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分析

偷拍军用飞机网上炫耀重庆一军事迷因非法获取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0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军事爱好者张某偷拍训练中的军用飞机,并在网上传播图片一案,经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起诉,近日他被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张某的辩护律师介绍,张某是一名军事爱好者,收集军事资料是供自己收藏,而其在其他军事爱好者中传播这些资料,是为炫耀自己军事知识丰富。他到某军用机场偷拍军用飞机,目的也在于此。
  根据法院认定,张某通过某网站认识了两个同样爱好军事的网友,三人经常在网络平台上交流。2003年2月至10月间,张某先后8次带着摄影器械前往某军用机场旁,对正在进行训练的军用飞机和军用机场设施进行偷拍,共拍了486张照片。2003年6月,张某选了比较满意的18张照片,以网名“老Z”传给宜宾的一个网友。他还将自己偷拍的照片刻录成光盘,并在2004年1月将一张刻有375张军用飞机照片的光盘提供给另一名网友。
  去年8月11日,张某被抓获,照相机、光盘、电脑被收缴。后经鉴定,张某拍摄的军用飞机照片属于军事机密和国家秘密。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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