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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

同学相聚喝酒下迷药 设局行赌绑架骗钱财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30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家住在广西浦北县的严建、彭松为了骗取他人钱财,经过预谋,由彭松出面将被害人钟平骗至浦北县某宾馆进行赌博。期间,彭松利用钟平对他的信任,趁钟平不备时在其饮料内下入迷药,使钟平饮用后失去常态,很快就输光了身上的钱。后彭松又假装与被害人钟平一起被严建等人绑架,因家长报警未能得逞。2013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彭松及其同伙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上旬的一天,“阿七”找到被告人彭松,让彭松去找条“鱼”钓(骗别人钱的意思)。彭松提出约他同学钟家国出来,然后“阿七”又找到被告人严广福和“阿真”、“哈b”、“十八”商量一起设局骗人敲诈钱财。

  2012年1月8日下午15时许,被害人钟家国应被告人彭松之约来到浦北县城玩。当日,“十八”骑摩托车搭彭松和“哈b”来到浦北县城,“哈b”给彭松200元钱让他与钟家国一起花,并取得钟家国的信任。晚上钟家国和彭松、严广福、“阿七”等七人一起吃饭时,有人问钟家国晚上是否回家,钟家国讲只要有地方住就不回去,被告人等人就约钟家国一起到开好的宾馆住。被告人彭松继续与钟家国在县城玩,严广福、“阿七”、“阿真”等人先到宾馆商量如何设骗局。晚上22时许,彭松如约带钟家国到益朋宾馆208号房与严广福、“阿真”等人会合。在宾馆内,“阿真”用手势提醒彭松,桌子上的几瓶红牛饮料内有一瓶是下过药的,要给钟家国饮下。饮过饮料后,被告人严广福、“十八”、“哈b”就和钟家国一起赌钱。钟家国饮了被下药的饮料后昏昏欲睡、神志不清,很快就输光了身上的钱。被告人彭松就假装与钟家国一起向“阿真”等人借钱做庄赌博。几人一直赌到凌晨4时许,钟家国与彭松一共欠了“阿真”等人20.6万元。“阿真”要钟家国与彭松各写下一张10.3万元的欠条,并要求打电话回家叫家里人拿10万元来赎人。随后“阿七”找来一辆灰白色小车,被告人等人将钟家国带往博白县江宁镇,把钟家国关押在锦江酒家2楼一房间内。

  关押期间,被告人彭松按照事先约好,假装与被害人钟家国一起被绑架,并告知钟家国,其家人已经凑到了7万元交给严广福等人。被告人严广福等人又将钟家国带到江宁镇附近一个鱼池塘,并威胁钟家国:如果再不叫人拿钱来,就把钟家国扔入池塘。严广福打了钟家国一巴掌并用脚踢了钟家国几脚。然后被告人等人多次叫钟家国打电话回家索要钱财,并威胁其家人:“这么久没拿钱来,信不信我打死你儿子”:“不找钱来你还想不想见你儿子。”后经与钟家国家人商量,其家属同意先交5万元赎金。

  1月9日下午14时许,被告人严广福从钟家国身上搜出一张邮政储蓄卡,强逼钟家国讲出储蓄卡的密码,后严广福等人就持卡到江宁街银行去取钱,一共取了1200元。到了当日下午15时许,钟家国家人讲已经凑到2万元,要求当面交易。被告人严广福、“阿真”、“阿七”、“十八”四人骑两辆摩托车搭钟家国到浦北县外国语学校进行交易。因“阿七”发现有警察跟住钟家国家人,交易不成功,被告人等人便带钟家国离开。到了晚上22时许,被告人等人因害怕被抓获,即骑车到浦北县城,在旧车站处将钟家国放走。

  在庭审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害人钟家国家属与二被告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人彭松、严广福的家属赔偿被害人钟家国的经济损失1500元,被告人彭松、严广福取得了到被害人钟家国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严广福、彭松(其他成员另案处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故意制造骗局使他人欠债,然后以索债为由,结伙使用暴力绑架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绑架罪。本案中,被告人未致使被害人受伤,情节较轻,二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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