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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技巧

行为人既有自首情节,又有立功情节的,应当如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日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根据《刑法》第68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能免除处罚,只对犯罪较轻的,才可以免除处罚。而对于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无论其所犯的罪轻或罪重,都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规定是鼓励犯罪分子立大功,争取更宽大的处理。

律师:恒略刑事团队 [北京]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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